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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011-01-10 00:00   本站原创
作者:纪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2    更新时间:2011-1-10

    1231日,校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裴树东主持。

    裴树东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1110日修订后颁布施行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会议精神,详细介绍了修订后《规定》的主要内容,重点强调了新颁布《规定》与原《规定》相比的七大创新点。

    裴树东同志要求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新《规定》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带头学习新颁布的《规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新《规定》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重点岗位、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督,查找风险防范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制度相结合,发挥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整体效力;要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规定》中的新要求纳入到考核内容,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勤政廉政,认真履职尽责,为学校“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赵莉总结了2010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与会人员就校纪委2011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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