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皖纪明电[2007]10号)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廉政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并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利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发挥模范作用,严格要求、教育、监督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上级机关、部门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他形式发放新的福利。同时,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电,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收受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准以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准利用公务车辆搞婚丧喜庆、旅游或接送子女等私人活动。
三、切实关心师生员工生活,维护节日期间的和谐稳定
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教育乱收费、拖欠教师工资,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确保节日期间各单位和谐、欢乐、吉祥。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
各级教育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受理和检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不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规定送受礼金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本单位奢侈浪费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暴光;对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0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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